药厂设计之防爆设计的注意事项

文章来源 成都药厂设计装修 作者:四川华盛兴邦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:2020-04-20 17:39

安全生产是每个工厂的首要任务,在工厂的生产过程中,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爆炸事故真是太多了,所以对于企业来说,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。那么对于药厂设计来说,药厂设计单位要对药厂进行防爆设计,这样才能保障其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,下面华盛兴邦就谈下药厂防爆设计的注意事项。

 

1、在药厂设计中,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与周围建筑物、构筑物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。如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,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,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。


2、对于药厂设计来说,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,与主导风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º,以有效利用穿堂风,将爆炸性气体吹散,在山区,宜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且通风良好的地方。

 

3、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。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,只能一面贴邻,并在两者之间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。相邻两厂房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,以避免爆炸冲击波的影响。

 

4、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尽量避开厂房的梁、柱等承重结构。防爆厂房内的高大设备应布置在厂房中间,矮小设备应靠外墙门窗布置,以免挡风。

 

5、有爆炸危险的厂房、库房,宜采用单层建筑。

 药厂设计

6、在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场所,应设置隔爆设施,如防爆墙、防爆门和防爆窗等,以局限爆炸事故波及的范围,减轻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损失。

 

7、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生命安全,在药厂设计过程中,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、休息室。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,应采用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,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。

 

8、有爆炸危险的甲、乙类生产部位不得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以免发生事故影响上层,同时也不利于疏散和扑救。这些部位应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或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;如有可能,尽量设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物内,以利通风和防爆泄压,减少事故损失。

 

9、对于药厂设计来说,有爆炸危险的甲、乙类生产厂房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;其分控制室可毗邻外墙设置,并应用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。

 

10、有爆炸危险厂房的泄爆(压)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(m2/m3)应为0.05~0.2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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